您好!欢迎您访问龙岩市第三医院官网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医院动态
热点新闻
当前位置:首页 >> 医院动态 >> 医院新闻
市三院开展《精神卫生法》宣传活动
来源:系统管理员    作者:manage
发布时间:2013-04-28 17:16:00    浏览:2686

20121026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以下简称《精神卫生法》),将于201351起正式实施。为提升全社会对精神卫生工作的知晓率,切实维护精神障碍患者合法权益,营造尊重、理解、关爱精神障碍患者的社会环境。428日上午,龙岩市第三医院组织医务人员、心理咨询师和青年志愿者走上街头,开展《精神卫生法》宣传活动,龙岩市卫生局林国清副局长、疾病与预防控制科科长李发金亲临活动现场参加活动。

活动现场采取悬挂横幅、心理卫生宣传资料发放、精神卫生展板展示、测血压、身高、体重、心理咨询师现场解答等多种形式,宣传《精神卫生法》。经统计,本次活动,共为过往群众场发放宣传资料500 余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50人次,量身高、体重、测血压近90余人。

通过宣传活动,让市民们了解了《精神卫生法》,同时,对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也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为构建和谐社会起到了促进作用。

活动照片.jpg

 

宣传活动.jpg

联系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西陂镇宝竹南路4号      邮政编码:364000    就诊预约电话:0597-3291320

监督电话:0597-3291270

版     权: 福建省龙岩市第三医院          技术支持:众联科技    闽ICP备11003069号-1    闽公网安备3508020235139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