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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第三医院医务人员八不准
来源:系统管理员 作者:manage
发布时间:2011-09-27 17:46:00 浏览:6072
龙岩市第三医院医务人员八不准
一、不准医务人员利用行医之便吃请、受礼。
二、不准科室和个人自行收费。
三、不准擅自另立项目收费或分解收费,严格执行重新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四、不准科室或个人收取介绍病人或检查项目的好处费。
五、不准私自把医院病人介绍到家里诊治收费或受礼。
六、不准开大方、人情方,严格执行用药制度。
七、不准隐瞒医疗事故与差错。
八、不准做不必要的检查,以免增加病人的痛苦和不必要的经费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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