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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第三医院院务公开监督检查制度
来源:系统管理员 作者:manage
发布时间:2010-10-20 11:15:00 浏览:4675
龙岩市第三医院院务公开监督检查制度
一、监督检查的对象和内容
(一)监督检查的对象:全院各科室
(二)监督检查的内容
1、福建省政务公开创建“示范单位”评分标准。
2、2006年龙岩市院务公开工作评比评分标准。
3、检查院务公开的内容是否客观、公平、真实、科室、及时符合程序。
二、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监督人员组成。由院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及有关职能科室成立监督检查小组。
(二)院监督小组由支部书记任组长,成员由工会负责人和职代会有关代表。
三、监督检查的形式和方法
(一)平常检查。各科室要落实人员开展经常检查,及时公开院务公开的事项、内容、数量。院监督检查小组针对检查内容开展明察暗访,每年不少于两次监督检查工作,并及时填写检查情况记录,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年终考核。医院对各科室院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将检查情况提出对各科室院务公开工作评定意见,向院院务领导小组报告。
四、检查结果的评定
(一)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科室院务公开工作质量的好坏,最后评定,并对检查结果予以通报,对较差的科室或个人发出整改并期限整改。
(二)检查结果纳入各科室院务公开责任制考核内容,为工作人员晋升、奖励、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对科室公开考核未到位的部门,科室主要领导负全责。
龙岩市第三医院
二00七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