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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第三医院被服类洗涤服务采购项目市场调研公告
来源:总务科    作者:总务科
发布时间:2023-11-28 16:03:47    浏览:11192

我院拟于近期开展被服类洗涤服务项目采购,为了解被服类洗涤服务市场行情,现进行该项目市场调研,并邀请符合要求、具备相关资质的医疗机构被服类洗涤服务公司参加市场调研报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括

我院现有职工约380人,核定床位500张,实际开放床位750张,现拟进行采购1年被服类洗涤服务,负责龙岩市第三医院所有临床及办公场所的布类洗涤、熨烫、缝补、消毒及运送工作,包括全院病人住院衣服、床上布类、窗帘、医务人员工作服、办公布类物品等,预算最高限价3.1万元/月(包干价)。

二、服务要求

(一)服务内容及工作要求

1、中标人负责全院所有临床及办公场所的布类洗涤、缝补、熨烫、消毒及运送工作,包括全院病人住院衣服、床上布类、窗帘、医务人员工作服、办公布类等物品的洗涤、熨烫、缝补、消毒及运送工作。

1.1.根据医院制定的收、送时间(以附件1《布类下收下送时间、要求及范围》要求为准),每天由中标人派人到各科室收送1次,如果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增加下收次数。并清点件数开具两联单确认签字。洗涤后的物品中标人负责逐件检查,对有破、损、掉纽扣、带子等的用品,必须及时免费缝补,缝补须按我院要求:补丁为方形,破洞应顶缝,缝补后布纹颜色应一致、平整。工作服不缺纽扣,不被染色,工作裤、被套等不缺带子,无线脚。第二天必须将前一天所有洗涤后的物品按科室原交接清单分别打包成捆送至各使用科室,并交接签名。

1.2.保证院方医务人员及工作人员的工作服及洗涤物品按每10件一叠分类打包,熨烫平整后装入干净货袋,密闭运送到科室点清点交接。

1.3.中标人收送工人按规定时间配送至各科室;同时须按送出科室、类别、数量如数填写交接清单,并开具两联单,以便科室清点验收并入库签字。

1.4,若布类出现未清点,私藏布类或布类丢失现象,发现一次扣除中标方500元/次,在次月洗涤承包费中扣除;若发现二次扣除中标方3000元/次,在次月洗涤承包费中扣除;若发现超过三次,院方可以解除采购合同,中标人不得进行索赔。

1.5.若衣物出现丢失或被染色无法使用时,中标人以及院方科室均先进行自查,若确属中标人管理不善丢失或损坏而造成医院损失的,应由中标人按原物赔偿科室。处理时限为一个月内,逾期从次月的洗涤费中扣除。

1.6.若院方布类破损已无法修复,则由中标人收送工及时送回医院指 定地点,院方组织每个月由院方人员及中标方人员一起参与核对、清点报废,并填写报废品名与数量并双方签字交领导审批。

1.7.中标人在承接医院委托业务后必须保证严格按照院方制定的收、送时间执行,保证洗涤周期不超过48小时,节假日在保障供应的情况下可自行安排。如遇特殊情况(如停电、停水、台风)中标人必须提前通知医院,不影响以便于医院调整安排工作。

1.8.由于医院的特殊性,如院方有临时需要,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院方要求,且具备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及条件。遇到突发事件或加急洗涤任务时,投标人应在30分钟内赶到我院,整个服务流程(收集、洗涤、烘干、熨平、包装、质检、缝补、送回)应在3小时内完成 。

1.9.相关技术操作人员须持证上岗。           

1.10.中标人按我院要求,保证取送时间及数量,保障我院正常运营所需被服的周转,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方承担。

2、工作要求

2.1.中标人应严格遵守国家WS/T 508-2016《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要求,拥有专业的厂区,专业的洗涤生产线,严格使用标准流程进行洗涤。清洗感染科布类,应有专属区域清洗、折叠、缝补。

2.2.中标人应保证洗涤工序严格按照医院感染管理标准执行,应院感要求进行分类、分池浸泡、消毒,质量控制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并达到相关规定标准。

2.3.严格按照《龙岩市第三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制度》(以附件2要求为准)要求操作

2.4.中标人应明确人员结构构成、人员数量,配备所需的接送管理人员,所有人员要求统一着装(服装由中标方自备),持证上岗,佩戴明显的标识。

2.5.在日常工作中对科室提出的问题和建议一般不超过1小时解决或者解答,比较复杂的问题,2天内必须予以解决。

2.6.严格执行服务承诺,接受科室监督。

 

(二)、监督和考评

1、医疗布类洗涤服务考评内容

中标人应根据医院实际及要求,制定相关管理范围、要求、职责并派驻工作人员。

2、医疗布类洗涤服务考核标准

2.1.中标人产品消杀过关,严格防止交叉感染情况,达标率达100%。

2.2.中标人洗涤后布类微生物指标达标(细菌总数≤200cfu/100cm2,不得检出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等致病微生物)。

2.3.中标人注重环境保护,洗涤污水排放符合《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GB18466-2005),洗涤用水的卫生质量符合GB5749要求。

3、医疗布类洗涤服务监督考核

医院相关职能科室及各临床科室根据《龙岩市第三医院布类洗涤服务质量管理考核标准》、《龙岩市第三医院布类洗涤服务质量临床考核标准》每月对中标人履行合同情况及服务质量进行检查考核,考核分数在80为基本满意;80-90为较满意;90分以上为满意;80分以下为不合格,将给予扣罚,每降低1分,从当月洗涤费中扣50元,以此类推。如果连续二次低于75分,除按以上规定扣罚外,加扣100元罚款。一年内连续三次低于75分的,或对检查出的问题拒不改正的,医院有权终止合同。

4、洗涤质量考核

4.1.所有洗涤后送回的布类包括病房布类、手术布类、医务人员值班布类、工作衣裤、病人衣裤等,发现有破洞、被套开口无绑带、开口裂开、裤子无松紧带、衣服无纽扣未缝补等,每件扣罚10元。

4.2.所有洗涤后送回的布类都要求做到洁净,无污渍、血渍、墨渍、絮状物、毛发残留等,发现不合格每件扣罚10元。

4.3.所有洗涤后送回的床单、被套、工作衣裤、病人衣裤、全院各科的洗手衣裤、隔离衣等布类,均要求做到熨烫平整,发现未熨或熨烫布符合要求每件扣罚5元。

 

★(三)医用织物洗涤消毒工作流程及洗涤、消毒、整理过程要求

1、工作流程

在对使用后医用织物实施收集、分拣、洗涤消毒、整理、储存时应由污到洁,顺行通过,不应逆行;洗涤消毒工作流程按图1进行(见附件图片)。

2、洗涤、消毒过程

2.1洗涤周期与消毒过程的选择

2.1.1洗涤周期包括预洗、主洗、漂洗、中和等四个步骤。

2.1.2对需实施消毒处理的医用织物宜选择在预洗环节完成。在选择含氯消毒剂等腐蚀性较强的化学消毒剂进行消毒时,为尽量减少对织物的损害,应预先确定最大可接受水平即适宜的有效浓度。 A.2.1.3对耐热的感染性织物,应首选热洗涤消毒方法,并根据需要设定适宜的温度和时间。

2.1.4使用后医用织物的消毒处理可在预洗或主洗中的一个环节进行,不作重复处理。

2.2装载程度

医用织物洗涤时的装载量不应超过洗涤设备最大洗涤量的90%,即每100 kg洗涤设备的洗涤量不 超过90 kg织物。

2.3预洗

2.3.1用温度不超过40℃的水进行预洗;可根据冲洗污垢需要加入适量的洗涤剂。        

2.3.2脏污织物的预洗:应采用低温、高水位方式,一般洗涤时间为3 min至5 min。

2.3.3感染性织物的预洗与消毒:

a)对不耐热感染性织物宜选择在预洗环节同时作消毒处理。

b)对被朊病毒、气性坏疽、突发不明原因传染病的病原体污染或其他有明确规定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感染性织物,若需重复使用应遵循先消毒后洗涤的原则。

c)应根据感染性织物使用对象和污渍性质、程度不同,参照WS/T 367规定,在密闭状态下选择下列适宜的消毒(灭菌)方法进行处理:

 1) 对于被细菌繁殖体污染的感染性织物,可使用250 mg/L至500 mg/L的含氯消毒剂或 100mg/L至250 mg/L的二氧化氯消毒剂或相当剂量的其他消毒剂,洗涤消毒应不少于 10min;也可选用煮沸消毒(100 ℃,时间>15min)和蒸汽消毒(100 ℃,时间15min至30 min)等湿热消毒方法;                             

2)  对已明确被气性坏疽、经血传播病原体、突发不明原因传染病的病原体或分枝杆菌、细菌芽孢引起的传染病污染的感染性织物,可使用2 000 mg/L至5 000 mg/L的含氯消毒剂或500 mg/L至1 000 mg/L的二氧化氯消毒剂或相当剂量的其他消毒剂,洗涤消毒应不少于30min;

3) 对已经明确被朊病毒病原体污染的感染性织物,应按WS/T 367规定的消毒方法进行处理;

4) 需灭菌的应按WS/T 367要求,首选压力蒸汽灭菌;再交由中标人清洗。

5) 对外观有明显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污渍的感染性织物,宜首选在该环节采用 A.2.3.3c) 1)、A.2.3.3c) 2)规定的方法,并在密闭状态下进行洗涤消毒。

d)  对采用机械洗涤的感染性布巾、地巾(包括可拆卸式地拖地巾或拖把头),宜选择先洗涤后消毒的方式。消毒方法参照WS/T 367规定,可使用500 mg/L的含氯消毒剂或250 mg/L的二氧

化氯消毒剂或相当剂量的其他消毒剂浸泡。

2.4主洗

主洗可分为热洗涤和冷洗涤两种洗涤方法。根据被洗涤医用织物的污染情况可加人碱、清洁剂或乳化剂、消毒洗涤原料。洗涤、消毒方法和程序应按下列要求选择进行:

a)   热洗涤方法:应采用高温(70℃至90℃)、低水位方式。对耐热的医用织物首选热洗涤方法。消毒温度75℃,时间≥30min或消毒温度80℃,时间≥10min或A0值≥600;洗涤时间可在确保消毒时间基础上,根据医用织物脏污程度的需要而延长。

b)   冷洗涤方法:应采用中温(40℃至60℃)、低水位方式。对不耐热的医用织物如受热易变形的特殊织物(化纤、羊毛类织物),应选用水温≤60℃的冷洗涤方法处理。若在该环节选择对感染性织物实施消毒(灭菌)处理的,具体方法应按A.2.3.3执行。

2.5去污渍

A.2.5.1局部的污渍处理应遵循“先干后湿,先碱后酸”的原则。

A.2.5.2不能确定污渍种类时,其局部的污渍处理可采取下列程序:

a)    使用有机溶剂,如丙酮或酒精;

b)    使用洗涤剂;

c)    使用酸性溶液,如氟化氢钠、氟化氢氨;若为小块斑渍,可使用氢氯酸溶液;

d)    使用还原剂或脱色剂的温溶液(<40℃),如连二亚硫酸钠或亚硫酸氢钠;

e)    使用氧化剂,如次氯酸钠(液体漂白剂)或过氧化氢。

该洗涤程序应按顺序进行,每一步程序之间均应将被洗涤的织物充分过水。

2.6漂洗

通过用水稀释的方法进行,为主洗去污的补充步骤。漂洗方法:应采用低水位方式,一般温度为65℃至70℃,每次漂洗时间不应低于3min,每次漂洗间隔应进行一次脱水,漂洗次数应不低于3次。

2.7中和

对最后一次漂洗时的水应进行中和;此过程应投放适量的中和剂。中和方法:应采用中、低水位方式,一般温度为45℃至55℃,时间为5min;每次中和剂(包括中和酸剂、柔软剂等)的投放量应根据洗涤织物在脱水出机后用pH试剂测试水中的结果而定,pH偏高则加量,偏低则减量。中和后水中的 pH应为5.8至6.5,以保证洗涤消毒后的清洁织物符合WST/508规定。

3、烘干与整理过程

3.1医用织物洗涤后宜按织物种类选择进行熨烫或烘干,烘干温度应不低于60℃。

3.2洗涤后医用织物整理主要包括熨烫、修补、折叠过程,其过程应严防洗涤后医用织物的二次污染。为避免织物损伤和过度缩水,清洁织物熨烫时的平烫机底面温度不宜超过180℃。

3.3烘干及其整理过程中应进行质量控制,如烘干前应目测检查洗涤后的医用织物是否干净,发现仍有污渍时需重新进行洗涤等。

 

★(四)清洁织物采样及相关指标检测方法

1、清洁织物表面采样及微生物检测

1.1采样方法

1.1.1对衣物等清洁织物样品,可在洗涤消毒等工序完成后于规定的储存时间内采样,送检时间不应超过4h;若样品保存于0℃至4℃时,送检时间不应超过24h。

1.1.2衣物等清洁织物表面的采样:随机抽取衣物等清洁织物,将衣物等内侧面对折并使内侧面和外侧面同时暴露,用5cm×5cm灭菌规格板放在其两面暴露部位的中央或上下两部25 cm2的面积范围内,用1个浸湿无菌采样液(0.03mol/L磷酸盐缓冲液或生理盐水)的棉拭子在规格板内横竖往返各涂擦5次,涂擦过程中同时转动棉拭子,连续采样4个规格板面积(各采样点不应重复采取),共采集 100 cm2,用灭菌剪刀剪去或折断棉签上手接触的部分,将棉拭子放人10mL采样液管内送检。若进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测,需按上述方法另采集10mL样液,采样面积≥100cm2。

1.2微生物指标检测方法

1.2.1菌落总数

1.2.1.1检测方法:按照GB 15982进行。

1.2.1.2检测步骤:按照GB 15982进行。

1.2.1.3结果与报告:按照GB 15982进行。

1.2.2大肠菌群

1.2.2.1检测方法:参照GB 15979进行。

1.2.2.2检测步骤:取样液5mL,加人50mL的双倍乳糖胆盐发酵管内,置36℃±1℃培养24h,若乳糖胆盐发酵管不产酸不产气,则可报告大肠菌群阴性。若乳糖胆盐发酵管产酸产气,则从该管中转种 伊红美蓝琼脂平板,置36℃±1℃培养24h,观察菌落形态。菌落呈黑紫色或红紫色,圆形,边缘整齐,表面光滑湿润,常具有金属光泽;也有的呈紫黑色,不带或略带金属光泽;或粉红色,中心较深。挑取可疑菌落进行革兰氏染色镜检,同时接种乳糖发酵管37℃培养24h。

1.2.2.3结果与报告:凡乳糖发酵管产酸产气,革兰氏染色为阴性无芽孢杆菌,即可报告被检样品检出大肠菌群。

1.2.3金黄色葡萄球菌

1.2.3.1检测方法:按照GB7918.5进行。

1.2.3.2检测步骤:取样液10mL,加人盛有90mL7.5%氯化钠肉汤或10%氯化钠胰酪胨大豆肉汤的无菌锥形瓶(瓶内可预置适当数量的无菌玻璃珠)中,振荡混匀。置36℃±1℃培养24h。

1.2.3.3结果与报告:按照GB 7918.5进行。

2、清洁织物pH测定

2.1采样方法

抽取有代表性的清洁织物2到3件(具体数量应满足测试需要),供相关实验室作pH测定。

   2.2测定方法

按照GB/T7573进行。

 


附件1

布类下收下送时间、要求及范围

 

一)、要求

1、严格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尊重患者及家属,与医生护士配合良好,服务态度端正,不与医、护、患发生矛盾。

2、当天使用过的布类不得遗留在科室,按时下收、及时洗涤,在规定时间送回医院。

3、干净布类不得直接放置地上,所有布类均需密闭运送。

二)、下收下送时间

1、下收:

每天下收:14:30—16:30       

遇到检查或特殊情况应根据医院要求及时下收。

2、下送:800-1200

 

三)、范围

1、全院所有的科室

 

 

 

附件2

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制度

 

一、定义

1.医用织物 medical textiles

医院内可重复使用的纺织品,包括患者使用的衣物、床单、被罩、枕套;工作人员使用的工作服、帽;手术衣、手术铺单;病床隔帘、窗帘以及环境清洁使用的布巾、地巾等。

2.感染性织物 infected textiles

医院内被隔离的感染性疾病(包括传染病、多重耐药菌感染/定植)患者使用后,或者被患者血液、体 液、分泌物(不包括汗液)和排泄物等污染,具有潜在生物污染风险的医用织物。

3.脏污织物soiled  and foul textiles

医院内除感染性织物以外的其他所有使用后的医用织物。

4.清洁织物 clean textiles

经洗涤消毒等处理后,外观洁净、干燥的医用织物。

5.洗涤washing

利用洗涤设备、洗涤剂(粉),在介质(水或有机溶剂)中对使用后医用织物进行清洗的过程。

6.分拣 sorting

在洗涤消毒作业场所的污染区内,对脏污织物按使用对象及洗涤消毒工艺需求进行人工清点分类的操作过程。

7.洗衣房  laundry

医院内专门洗涤消毒医用织物的场所。

8.织物周转库房 textiles turnover warehouse

选择社会化洗涤服务机构的医院所设置的,洁污分开,用于接收使用后医用织物和发放洗涤消毒后医用织物的场所。

9.清洁区 clean area

洗衣房内用于经洗涤消毒后医用织物的暂存、整理、烘干、熨烫、储存、发放的区域,以及织物周转库房内用于清洁织物的储存、发放的区域。

10.污染区 contaminated area

洗衣房内用于使用后未经洗涤消毒处理医用织物的接收、分拣、洗涤、消毒的区域,以及织物周转库房内用于脏污或感染性织物的接收、暂存的区域。

11.卫生隔离式洗涤烘干设备  health isolated mode washing or drying equipment

利用隔离技术,将双门卧式洗衣机或烘干机安装在污染区与清洁区之间,使洗涤物由位于污染区一侧的舱门装人,洗涤完毕后从位于清洁区一侧的舱门取出的专用洗涤设备。

12.完全隔离屏障  complete isolated barrier

洗衣房污染区与清洁区之间设置的全封闭式、实质性隔断,除分别开设通道门供人员进出和物品由污到洁运送外,两区之间空气不能对流。

13.部分隔离屏障 partial  isolated  barrier

在医用织物洗涤消毒作业场所清洁区内设置的半封闭式隔断,其高度与宽度适应操作需要,空间空气可以对流。

14.水溶性包装袋 water soluble  bag

以高分子、多聚糖等为原材料,具有防透水和在特定温度水中自行分裂、溶解特性,用于盛装感染性织物,具有双层加强结构,并印有生物危害警告标志的一次性塑料包装袋。

二、管理要求

(一)总务科负责监督社会化洗涤公司管理工作:

1.对社会化洗涤公司的资质(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并符合商务、环保等有关部门许可管理规定)、管理制度(含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及医用织物运送、洗涤消毒操作流程等进行审核。

2.对社会化洗涤公司进行风险评估,签订协议书,明确双方的职责。风险评估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识别可能存在的生物污染风险,如与感染性织物混洗等;

2)确立、评估与生物污染风险相关的关键控制点,如医用织物分类收集、运送、洗涤(温度与时间) 环节和相关洗涤设备、人员、环境,以及清洁织物质量标准等;

3)对生物污染风险识别和控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并提出可持续改进措施。

(二)对社会化洗涤公司的洗衣房进行管理,具体如下:

1.督促公司建立医用织物洗涤消毒工作流程、分类收集、洗涤消毒、卫生质量监测检查、清洁织物储存管理、安全操作、设备与环境卫生保洁以及从业 人员岗位职责、职业防护等制度。

2.督促公司对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使其熟练掌握洗涤、消毒技能;并了解洗涤和烘干等相关设备、设施及消毒隔离与感染控制基础知识、常用消毒剂使用方法等。

3.督促公司聘请质量管理负责人和专(兼)职质检员,负责开展各工序的自检、抽检工作。

4.公司污染废物处置与管理应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

(三)与社会化洗涤公司建立医用织物交接与质量验收制度

三、环境与布局流程

1.社会化洗涤公司应设有办公区域(包括办公室、卫生间等)和工作区域。工作区域的建筑布局应符合下列要求:

1)独立设置,周围环境卫生、整洁。

2)设有工作人员、医用织物接收与发放的专用通道。

3)工作流程应由污到洁,不交叉、不逆行。

4)设制污染区和清洁区,两区之间应有完全隔离屏障。清洁区内可设置部分隔离屏障。

5)污染区设医用织物接收与分拣间、洗涤消毒间、污车存放处和更衣(缓冲)间;清洁区应设烘干间,熨烫、修补、折叠间,储存与发放间、洁车存放处及更衣(缓冲)间。

6)有条件的可在清洁区内设置质检室。

7)各区域及功能用房标识明确,通风、采光良好

8)污染区及各更衣(缓冲)间设洗手设施,采用非手触式水龙头开关。

9)污染区安装空气消毒设施。

10)清洁区应清洁干燥。

11)室内地面、墙面和工作台面应坚固平整、不起尘,便于清洁,装饰材料防水、耐腐蚀。

12)排水设施完善;有防蝇、防鼠等有害生物防制设施。

2.医院设置织物周转库房。建筑布局符合下列要求:

1)分别设有不交叉、相对独立的使用后医用织物接收区域和清洁织物储存发放区域,标识应明确。

2)室内应通风、干燥、清洁;地面、墙面应平整;有防尘、防蝇、防鼠等设施。

四、人员防护要求

1.在污染区和清洁区穿戴的个人防护用品不应交叉使用。

2.在污染区应遵循“标准预防”的原则,穿戴工作服(包括衣裤)、帽、口罩、手套、防水围裙和胶鞋,并要求进行手卫生。

3.在污染区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选穿隔离衣。

4.在清洁区应穿工作服、工作鞋,并保持手卫生。

5.在清洁区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戴帽和手套。

五、医用织物分类收集、运送与储存操作要求

(一)分类收集

1.脏污织物和感染性织物进行分类收集。收集时应减少抖动。

2.确认的感染性织物应在患者床边密闭收集。

3.盛装感染性织物的收集袋(箱)应有“感染性织物”标识。

4.专用包装袋的装载量不应超过包装袋的三分之二,并应在洗涤、消毒前持续保持密封状态。

5.脏污织物采用可重复使用的专用布袋或包装箱(桶)收集,也可用一次性专用塑料包装袋盛装;其包装袋和包装箱(桶)应有文字或颜色标识。

6.盛装使用后医用织物的包装袋应扎带封口,包装箱(桶)应加盖密闭。

7.用于盛装使用后医用织物的专用布袋和包装箱(桶)应一用一清洗消毒。盛装脏污织物及普通患者感染性织物的布袋/容器,使用有效氯500mg/L的消毒剂擦拭/洗涤消毒,作用30分钟以上。盛装朊病毒病原体、气性坏疽、经血传播病原体、突发不明原因传染病的病原体或分枝杆菌、细菌芽孢引起的传染病污染的感染性织物的布袋/容器,使用有效氯2 000 mg/L-5 000 mg/L的消毒剂擦拭/洗涤消毒,作用30分钟以上。医用织物周转库房或病区暂存场所内使用的专用存放容器应至少一周清洗一次,如遇污染应随时进行消毒处理,消毒方法同上。使用后的一次性专用塑料包装袋应按医疗废物处理。

(二)运送

1.社会化洗涤公司应分别配置运送使用后医用织物和清洁织物的专用车辆和容器,采取封闭方式运送,不应与非医用织物混装混运。

2.运输工具应根据污染情况定期清洗消毒;运输工具运送感染性织物后应一用一清洗消毒。使用有效氯500mg/L的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以上。

(三)储存

1.使用后医用织物和清洁织物应分别存放于使用后医用织物接收区(间)和清洁织物储存发放区 (间)的专用盛装容器、柜架内,并有明显标识;清洁织物存放架或柜应距地面高度20 cm-25 cm,离墙 5 cm-10 cm,距天花板>50cm。

2.使用后医用织物的暂存时间不应超过48h;清洁织物存放时间过久,如发现有污渍、异味等感官问题应重新洗涤。

3.使用后医用织物每次移交后,应对其接收区(间)环境表面、地面进行清洁,并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物表、空气消毒。

4.清洁织物储存发放区(间)环境受到污染时应进行清洁、消毒。

六、洗涤、消毒的原则与方法

(一)医用织物洗涤、消毒的原则与方法

1.脏污织物

1)应遵循先洗涤后消毒原则。

2)根据医用织物使用对象和污渍性质、程度不同,应分机或分批洗涤、消毒。

3)新生儿、婴儿的医用织物应专机洗涤、消毒,不应与其他医用织物混洗。

4)手术室的医用织物(如手术衣、手术铺单等)宜单独洗涤。

5)布巾、地巾宜单独洗涤、消毒。

6)宜选择热洗涤方法。选择热洗涤方法时可不作化学消毒处理。热洗涤方法按附录A执行。

7)所有脏污织物的洗涤方法应按洗涤设备操作说明书和附录A执行。

8)若选择化学消毒,消毒方法应按消毒剂使用说明书和《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执行。

2.感染性织物

1)洗涤消毒的原则应符合“脏污织物”(1)-(5)的要求。

2)不宜手工洗涤。宜采用专机洗涤、消毒,首选热洗涤方法;有条件的宜使用卫生隔离式洗涤设备。

3)机械洗涤消毒时可采用洗涤与消毒同时进行的程序。

4)对不耐热的感染性织物宜在预洗环节同时进行消毒处理,消毒方法按附录A执行。

6)被朊病毒、气性坏疽、突发不明原因传染病的病原体或其他有明确规定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 感染性织物,以及多重耐药菌感染或定植患者使用后的感染性织物,若需重复使用应先消毒后洗涤。消毒方法按附录A执行。

(二)洗涤设备及环境的消毒与杀虫

1.洗涤设备的消毒

1)感染性织物每次投放洗涤设备后,应立即选用500mg/L含氯消毒剂对其设备舱门及附近区域进行擦拭消毒。若织物被朊病毒、气性坏疽、经血传播病原体、突发不明原因传染病的病原体或分枝杆菌、细菌芽孢引起的传染病污染,则使用2 000 mg/L~5 000 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消毒。

2)感染性织物若选择冷洗涤方式洗涤,工作完毕后,应对其设备采取高温热洗涤方法进行消毒处理,将水温提高到75°C、时间≥30min或80°C、时间≥10min或A。值≥600。

2.环境的消毒与杀虫

1)每天工作结束后应对污染区的地面与台面使用500mg/L含氯消毒剂进行拖洗/擦拭;清洁区的地面、台面、墙面应每天保洁。

2)污染区室内机械通风的换气次数宜达到10次/h,最小新风量宜不小于2次/h;每天进行空 气消毒。

3)工作区域的物体表面和地面有明显血液、体液或分泌物等污染时,应及时用吸湿材料去除可见的污染物,再清洁和消毒。消毒采用有效氯500mg/L的消毒剂进行拖洗/擦拭,作用30分钟以上。

4)当工作环境受到明确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时,应选用有效消毒剂对环境空气和物体表面进行终末消毒。

5)每半年对工作人员手、物体表面进行1次卫生学抽检。

6)当发现有疥疮患者使用过医用织物或医用织物上有蛾、虱、蚤等体外寄生虫时,除对其医用织物采用煮沸或蒸汽(100℃,时间≥15mm)等方法杀灭外,应对污染环境及时选用拟除虫菊酯、氨基甲 酸酯或有机磷类杀虫剂,采取喷雾方法进行杀虫,具体方法应遵循产品的使用说明。

七、清洁织物卫生质量要求

(一)指标要求

1.感官指标:清洁织物外观应整洁、干燥,无异味、异物、破损。

2.物理指标:清洁织物表面的pH应达到6.5~7.5;测定方法参见附录B。

3.微生物指标:清洁织物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1的要求;检测方法参照附录B执行。

1清洁织物微生物指标

项目指标细菌菌落总数/(CFU/100cm2)≤200大肠菌群不得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不得检出

(二)检测要求

1.清洁织物洗涤质量的感官指标应每批次进行检查。

2.pH应根据工作需要进行测定。

3.根据工作需要或怀疑医院感染暴发与医用织物有关时,应进行菌落总数和相关指标菌检测。

八、资料管理与保存要求

1.外包洗涤公司各项相关制度、风险责任协议书、微生物监测报告,以及所用消毒剂、消毒器械的有效证明(复印件)等资料应建档备查,及时更新。

2.使用后医用织物和清洁织物收集、交接时,应有社会化洗涤公司登记名称、数量,交接人联系方式,供双方存查、追溯,并应有记录单据,记录内容应包括医用织物的名称、数量、外观、洗涤消毒方式、交接时间等信息,并有质检员和交接人员签字;记录单据宜一式两联。日常质检记录、交接记录应具有可追溯性,记录的保存期应>6个月。

九、相关文件

WS/T 508—2016 《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

 

三、参与人要求

1.参与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备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参与调研的单位必须具有营业执照有医疗机构被服、布类洗涤服务范围(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若为授权委托的,还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四、调研文件要求

请按以下顺序装订材料,每页加盖公章。

1、调研报价表;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

3、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服务方案

5、其他。

以上相关资料均为复印件盖公章,所有投标文件装订成册,装入文件袋密封并加盖公章。并于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固定电话及手机号码),加盖公章并密封。

五、文件截止递交时间

2023年12月1日10时

材料提交地点:龙岩市第三医院门诊楼四楼总务科

联系人:邱婧

联系电话:0597-3291215

公示日期:2023年11月28日-2023年12月1日(只在工作日接待)

*特别声明:本工作仅为对拟采购项目进行市场调研,对参与报名的供应商不作任何承诺,不承诺和最终采购绝对相关联。

 

联系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西陂镇宝竹南路4号      邮政编码:364000    就诊预约电话:0597-3291320

监督电话:0597-3291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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