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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第三医院医保移动支付应用及检查检验结果互联互通互认功能改造服务项目的市场调研会公告
来源:信息科    作者:信息科
发布时间:2023-11-09 10:02:41    浏览:14553

龙岩市第三医院医保移动支付应用及检查检验结果互联互通互认功能改造服务项目的市场调研会公告

一、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价 (万元)

1

医保移动支付应用

1

35

2

检查检验结果互联互通互认功能改造

1

15

本项目需要根据龙岩市第三医院医保移动支付应用及检查检验结果互联互通互认功能改造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技术和服务要求。

二、供应商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时需携带或邮寄: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注明联系电话和邮箱)等相关材料复印件,所有材料必须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2、所投项目具体参数、项目规格、型号、性能、项目优势及应用价值、售后服务承诺(含维修响应时间等)、用户清单、相关业绩等。以上所有材料均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并于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投标方、联系人、联系方式(固定电话及手机号码)。

3、有意向参加本次市场调研会的企业于公示时间内(上班期间,不含双休日)到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西陂街道宝竹南路4号(龙岩市第三医院)报名或邮寄材料报名(寄顺丰);我院将择期召开市场调研会,时间另行通知,届时需携带项目报价表(见附件)和项目具体内容各9份,加盖公章并用信封密封,现场拆封。

4、投递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5日下午6时。

5、联系方式:龙岩市第三医院信息科,联系人:黄女士,联系电话:0597-3291212

6、公示日期:2023年11月9日至2023年11月15日。   

四、技术和服务要求

(一)医保移动支付应用

1、支持参保人使用医保电子凭证进行在线医保移动支付授权,以便使用医保移动支付服务;

2、支持参保人在就医过程中涉及到需要门诊医院移动支付,上传挂号信息、处方信息、医技信息(检查、检验、治疗等)等数据进行交互与同步;

3、支持参保人在医院就医过程中产生的待结算费用(指医保部分,不含自费)由医保移动支付提供医保在线结算服务,居民使用智能手机即可完成医保统筹账户、医保个人账户的医保结算;

4、支持费用结算后,参保人可在线查看本次费用的结算信息,包括处方信息、处方费用金额、医保报销金额、自费补缴金额等;

5、支持与微信支付渠道对接,实现医保+微信自费的混合支付;

6、支持通过消息渠道对参保人结算结果等消息进行推送;

7、支持参保人通过扫描张贴在医生诊间的二维码即可查看待结算和已结算的订单,并且可以进行医保在线结算,无需再到人工窗口,同时可直接查看到待取药信息;

8、支持结算完成后,根据HIS提供接口,展示药房排队取号信息;

9、支持为医院提供医保移动支付业务的相关查询统计等报表;

10、支持通过与医保电子凭证中台对接,实现医保电子凭证的激活、授权;

11、支持通过与医保移动支付中台对接,实现医保移动支付结算业务;

12、支持调用HIS系统的患者档案、就诊、处方、费用等信息,实现处方的汇总、上传、自费补交金额充值以及费用的医保在线结算业务、已结算信息查询等;

13、支持通过与微信平台对接,实现用户身份认证、授权、消息推送等业务;

14、支持医保移动支付业务线下医保冲销,自费部分事实原路退回业务;

15、支持医保移动支付账单下载,方便医疗机构核对医院移动支付各项账单明细。

16、支持院内HIS门诊医生平台、收费处平台、医技检查检验系统平台、药房平台等医保电子凭证全流程业务;

17、支持支付模块独立布署;签名算法、加解密算法符合《福建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定点医药机构接口规范(基线版-移动支付)》的规范;

18、支持院内医师下达处确认审核后,在线上平台浏览患者结算或未结算就诊信息的同步;

19、支持医师对患者处方变更时,能自动核对是否准确;

20、支持院内系统设置线上患者就诊处方的结算期限;支持院内系统开关线上支付功能;

21、支持线上患者自助结算后,线下可以对冲销,线下冲销应与院内系统冲销模块整合一起,无需另增加模块;

22、支持患者当前就诊院内剩余金额不足时,自动缴费充值后进行结算,并实现本科室的项目进行自动扣费接收等业务;

23、支持线上缴款整合在院内HIS系统进行结账,对账等操作,操作人员无需进入新的模块;

25、支持医保结算报表与现有HIS系统报表进行整合统一;

26、支持通过医保电子凭证授权身份查询本院就诊人信息并完成绑定业务;

27、支持通过绑定的就诊人查询已结算和待结算费用订单信息;

28、支持在线查看就诊结算费用订单详情信息,包括就诊信息、费用明细等;

(二)检查检验结果互联互通互认功能改造

1、获取近期检查检验记录

患者在医生端挂号就诊时,医生站能获取三个月内的,在具备互认资格的医疗机构所做的检查检验结果。后台通过传入身份证号、身份证类别、医疗机构编码、医疗机构名称和授权的密钥获取检查检验结果。如果查询有三个月内检查检验报告,回传报告类型、医院名称、详细报告调阅地址、项目编码、项目名称、检查日期、是否互认的标志等。

2、获取近期互认项目明细信息

实现接口方式获取三个月内可互认的项目详细信息,传入身份证号、身份证类别、就诊号或者住院号,通过密钥校验后,可以回传详细的报告信息,如检查报告,包括项目名称、报告人、审核人、申请科室、检查可见、影像诊断等报告的详细内容。若是检验报告,则回传所有的明细数据和正异常指标。

3、互认提醒及互认结果保存(院内)

系统要识别可互认的结果,通过医院信息系统向医生站推送提醒。对同级别医疗机构能互认的信息将互认结果保存在院内系统中。医生在检查检验医嘱保存过程,系统会自动判断近期是否有检查检验互认记录,并主动弹窗提醒。医生可以判断是否采纳,提供采纳标识。若不采纳则需要填写不采纳的原因。

4、检查检验结果引用(院内)

书写病历时,能获取互认的检查检验结果,医生判断是否采纳,对采纳的数据能引用到文书的相关位置并进行数据留存,形成引用日志,方便后续的跟踪。引用信息需要记录检查检验报告的医疗医院名称、编码、检查日期、开单医生、审核医生、检查检验结果报告等。同时将应用的项目结果的原始报告单下载并留存在数据库中,形成引用日志,对引用情况需要同步上传给平台。在引用页面具有检查检验互认的勾选,能直接引用结果数据到病历文书中。

5、定时、定频提交互认结果

通过接口方式提交互认结果,通过传入机构代码、院区代码、报告单、就诊流水号、住院号、体检号、项目代码、患者身份证号、互认的项目类型、科室、报告记录的时间等信息。上传后可以校验是否上传成功,对上传失败的需要进行补传。

6、定时、定频提交引用结果

通过定时、定频方式提交引用的检查检验结果的情况,包括引用时间、引用人、引用内容通过日志方式进行上传,方便后续追溯。

7、检查、检验互认项目编码对照

按照《福建省检查检验互联互通互认信息技术方案》的要求,对要求互认的检验、检查项目,包括普通放射、CT检查、MRI检查、检验等互认项目,进行互认编码对照,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等信息。

8、基础字典对照(性别、科室等)

为了实现互认信息,需要院内现有字典与标准字典进行对照,包括性别字典、标准科室字典、婚姻字典、职业字典等。

附件:《报价表》


联系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西陂镇宝竹南路4号      邮政编码:364000    就诊预约电话:0597-3291320

监督电话:0597-3291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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