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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第三医院人才引进政策
来源:人事科    作者:人事科
发布时间:2024-03-11 10:14:19    浏览:934

一、人才引进对象及基本条件

1.第一类:硕士研究生学位(不享受市政府引才政策的人员),取得医师资格证及精神科住院医师规培合格证的人员,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第二类:医学类全日制本科学历,取得医师资格证及精神科住院医师规培合格证的人员,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第三类:全国综合排名31-40名(按照引进当年最新公布的排名)的医学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0周岁。

4.以上人员不含中医类且未在本院工作过。

二、待遇及保障

1.除享受本院同等条件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及福利等待遇外还可享受对应的引进人才奖励。

2.第一类人才给予奖励性补贴共30万元。

3.第二类人才给予奖励性补贴共20万元。

4.第三类人才给予奖励性补贴10万元。

5.对在职临床医生(中医类除外)取得硕士研究生学位、博士研究生学位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30万元。

联系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西陂镇宝竹南路4号      邮政编码:364000    就诊预约电话:0597-3291320

监督电话:0597-3291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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